家庭团聚:未与他人同居/结婚申明

七月 02 2019

家庭团聚居留一直以来都是各大律师事务所的头牌业务,我们中欧金桥也不例外。在我们服务中心,已经帮助了很多同胞办理了家庭团聚居留,当然还有络绎不绝的新的需要帮助的同胞。我们也一直秉乘着“用心服务,责任至上”的原则服务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胞。所以,我们的文章或是公众号,一直尽可能以实际经验来描述我们所遇到的情况,对于各项材料,税单或者政策解读也是毫无保留的公众于世。

家庭团聚居留申请,只要符合条件的移民都可以申请。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个看似微小又必不可少的文件:未与他人同居/结婚说明这是个人对婚姻状况的说明书,情况需属实,不得隐瞒和虚假。

该说明书,我们一般使用官网给出的模板。上面的内容有:个人基本信息,居号,护照号,家庭住址以及联系方式,最后签字。个人承诺的部分模板已经写明:在西班牙法律面前,我个人保证没有任何别的配偶或者女朋友与我同居。

申请家庭团聚都需要一份这样的个人说明吗?

不,只是家庭团聚申请自己配偶的情况下才需要,申请爸妈孩子就不需要。

申请这个需要交费吗?

不需要,只是一份文件,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会直接打印好,本人填写签字就好。

最后,也给大家重申一下家庭团聚需要准备的材料:

家庭团聚申请材料清单(国外):

1)   申请表格Ex02

2)   申请人整本护照复印件

3)   申请人经济证明的复印件,经济证明材料根据上班人员,个体户经营和非盈利性居民提供不同的材料。

4)   房屋报告

5)   被申请人的正本护照复印件

6)   亲属关系证明

a.如申请人是配偶,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亲属关系公证(有效期6个月),翻译并认证。

b.如申请人是配偶的子女,证明监护权为其配偶一人所有或另一监护人同意全权监护的文件和所诉子女需聚合人负担其生活的证明文件,翻译并认证。

c.如子女为收养关系,收养文件的公证书(翻译并认证)。

d.如被申请人为再婚, 需递交其之前每次婚姻的离婚公证,翻译并认证。

e.如申请人为65周岁以上的父母,足以推断申请人经济上需要依靠申请人的至少近1年内的汇款凭证。

7)   医疗保险(根据具体被申请人的情况购买)